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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劳动法》规定,产假期间享受的工资待遇应当不低于本人在职工资的80%。而绩效工资是否计入在职工资范畴内,需要根据公司规定、个人劳动合同等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2、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享有产假期间的带薪休假,产假期间享受的工资待遇应当不低于本人在职工资的80%。而企业通常会将员工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是规定的最低工资,而绩效工资则取决于员工的工作表现。对于产假期间的绩效工资是否计入在职工资范畴内,需要根据公司规定、个人劳动合同等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来说,如果公司的制度规定产假期间绩效工资仍然按照正常标准计算发放,那么产假期间的绩效工资应当计入在职工资范畴内。但是,如果公司规定产假期间不予考核或调整绩效工资,那么产假期间的绩效工资则不计入在职工资范畴内。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公司规定产假期间不予考核或调整绩效工资,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注明,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3、如果公司没有明确规定,该如何处理产假期间的绩效工资?如果公司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将产假期间的绩效工资计算在职工资范畴内。如果公司仍然坚持原有做法,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维权方式可能会耗费较长时间和精力,并且结果也不一定尽如人意,因此最好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时就将产假期间的绩效工资问题明确规定好。
4、产假期间享受的工资待遇应当不低于本人在职工资的80%。对于绩效工资是否计入在职工资范畴内,需要根据公司规定、个人劳动合同等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公司没有明确规定,建议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注明产假期间的绩效工资问题,以免产生纠纷。如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仲裁等方式解决。
5、《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1、产假期间有生育保险基金按照所在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发给生育津贴。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包括了全体职工的计时工资、即将自、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费、各种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产假前工资应当包括正常出勤的工资,即加班费之外的全部工资。按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晚育的,产假视作出勤,不影响全勤评奖和福利待遇。产假期间绩效工资的相关内容如上所示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1、绩效工资是要根据工作成果来确定数额的,所以,在婚假和产假中是要扣除绩效工资的。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劳动者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依法享有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2、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在我们收到工资条的时候,可能会看到工资条上有一个栏目,写的是绩效工资。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产假期间有生育保险基金按照所在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发给生育津贴。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绩效工资和奖金的区别是什么?
1、目的不同。绩效工资的目的在于约束,奖金的目的在于激励。绩效工资的实质是“岗位价值押金”,将员工对应的基本工资分拆成两部分,一部分作为固定工资发放,另一部分作为绩效工资根据员工个人绩效表现调整发放。奖金的实质是“企业业绩分红”,即从企业业绩目标的超出部分中,拿出一定数额的业绩奖金,有差别地分配给企业员工。
2、权重比例不同。绩效工资的权重一般占“基本工资”的20%到几倍不等。而奖金一般无权重比例限制,上不封顶,一般视企业业绩或效益而定。
3、要项构成不同。绩效工资是常规项目,奖金是非常规项目。绩效工资根据部门及岗位表现发放,有一定的范围区间,不是有没有的问题,是多与少的问题,而奖金是企业的一种额外付酬方式,视企业效益而定,达不到预定的绩效目标或企业总体经济效益不理想的状况下,可以不发。
它的基本特征是将雇员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业绩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比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内涵更为宽泛,它不仅包括产品数量和质量,还包括雇员对企业其他贡献。
企业支付给雇员的业绩工资虽然也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几项主要内容,但各自之间不是独立的,而是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这体现了绩效工资的综合性特征。与传统工资制相比,绩效工资制的主要特点;
1、是有利于雇员工资与可量化的业绩挂钩,将激励机制融于企业目标和个人业绩的联系之中;
2、是有利于工资向业绩优秀者倾斜,提高企业效率和节省工资成本;
3、是有利于突出团队精神和企业形象,增大激励力度和雇员的凝聚力。绩效工资体系的不完善之处和负面影响主要是:容易导致对绩优者的奖励有方,对绩劣者约束欠缺的现象,而且在对绩效优者奖励幅度过大的情况下,容易造成一些雇员瞒报业绩的行为,因此,对雇员业绩的准确评估和有效监督是绩效工资实施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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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不扣基本工资、扣绩效工资。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职工按照平时正常出勤时的基本工资,不包括加班费和公司其它奖励等。事实上,生育津贴也是由社保机构发放,不足差额由公司或者单位自行补足。通常情况下,绩效工资是要根据工作成果来确定数额的,因此,在婚假和产假中是要扣除绩效工资的。所以说,流产休假不应当扣基本工资,可以对绩效奖、出勤奖进行酌情扣减。